一、招聘岗位
会计老师岗位,共3人;心理健康教育岗位,共1人;图书阅览管理员岗位,共1人;学生管理干事兼图书阅览管理员(财会校区)岗位,共1人;保安岗位,共1人(招聘岗位、条件、数量详见附件1)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且年满18周岁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4.身体健康;
5.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(详见附件1);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: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4.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;
5.失信被执行人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;
三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本次公开临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(试讲)、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在省财税学校网站(www.hncsxx.com)上发布。
(二)报名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3年5月30日至6月6日
2.联系电话:0898-65823186
3.联系人:张老师
4.报名方法: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,如:毕业证、学位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nscsxx@163.com。逾期不予确认报名资格。
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。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。
(三)资格审查
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。
(四)面试及试讲(试讲针对的是教师)
(五)面试采取现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,其中现场教学内容为上一堂专业课(现场写教案,再试讲),时间为20分钟。
计分办法:试讲分为100分;面试主要针对面试人员岗位需求适应性等综合方面进行问答。考生的最终排名以面试的总分高低为序;面试时间:以学校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。
(六)公示
根据面试结果,由学校会议研究决定,确定临聘人员人选,并在学校公告栏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(七)临聘
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工作期间按所临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。同时实行试用期为2-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